錢還沒賺到先被罰?NO,懂得網絡營銷廣告法,成功避開雷區!
發布時間:2017-05-31 12:00:00
最近,有不少客戶反應:網站違反廣告法的處罰問題,還有圖片、字體的侵權問題。我想有必要在此提醒下廣大網絡營銷的朋友們,本文就做簡單梳理,把該類問題扼殺在搖籃里。
2015年9月1日實施的《新廣告法》,對很多廣告用語要求更加苛刻。
第九條第三點表示不得使用“國家級”、“最高級”、“最佳”等用語,否則將處以二十萬以上的罰款,而這些用語在互聯網平臺上的確非常普遍。
很多網絡營銷的朋友,一是沒有廣告法的意識,沒有重視起來;二是存有僥幸心理,覺得別人也有這樣寫,我這么做也沒事。(這里突然讓我想到了一個新聞:去年某公園大媽為討生活擺攤做氣槍打氣球的小生意,結果被公安機關逮捕,法院最后判決為非法持有槍支罪。想到這里我也是唏噓不已)
如果沒人查當然相安無事,但是萬一有人舉報,或者來個突擊檢查什么的,那除了網站整改之外,還有可能帶來巨額罰款,想起來太不劃算了。
根據電商平臺提供出的名單,極限用語包括:
國家級、世界級、最高級、最好、最大、精確、頂級、最高、最低、最具、最新技術、獨家、首家、最新、第一品牌、金盤、優秀、最先、頂級、獨家、全網銷量第一、全球首發、頂級工藝、最新科學、最新技術、最先進加工工藝、最時尚、極品、終極、獨一無二、史無前例、萬能等等一系列的廣告極限用語。
以上那些比較常見到的廣告語用詞,被列為極限用詞,不能出現在:商品列表頁、商品的標題、副標題、主圖以及詳情頁、商品包裝等。
在互聯網廣告中,這些夸張的廣告手法屢見不鮮,相信以后肯定會更加嚴格規范,所以:
1、做好自查工作:將自己的網站、廣告頁、產品包裝、宣傳品等重新檢查,看看有沒有使用到極限詞;
2、查出違反廣告法的用語及時更換掉,圖片式廣告中的文字也要及時替換。
3、做好廣告法普及工作,讓公司負責市場推廣的人員全部懂得廣告法,并用法律武器來指導自己的工作。
避免圖片侵權最好的辦法就是要在使用圖片時,就使用版權清晰的照片,很多企業為了節省成本,自己沒有拍攝圖片,那么可以通過圖庫購買、免費圖庫的方式解決。
使用免費圖庫時,也要看清楚聲明,有些圖片只有使用權,但不允許商用,如果商用還需購買。
產品圖盜同行的情況,圖片侵權一直界定模糊,一般你不出名很少有人會告,但是有一種情況特別容易招致舉報,那就是同行發現你用了他的產品圖。所以產品圖片最好還是自己拍,并且拍出同行不一樣的效果,這樣對你的營銷也更有利。
字體侵權和圖片侵權是同樣的,一般情況下:使用Windows自帶的那幾種字體:如微軟雅黑、宋體、黑體、楷體等不屬于侵權。但是為了畫面精美去字體網站上下載的特殊字體,如果用在企業廣告宣傳上,(設計師特別需要注意)那就構成了侵權。
所以使用字體時需購買,字體下載網站上一般都會有購買版權的正規渠道,在正規渠道購買,如果有異議的請與公司高層領導商議,最好也別自作主張,要把侵權的問題扼殺在搖籃里。
希望企業更多的遵循廣告法和版權的規定,還消費者一片信得過的天空。
主營產品:營銷型網站、手機網站、微網站、微傳單、微分銷、APP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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